
智能交通軟件定義攝像機功能技術要求TCITSA 04-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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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交通軟件定義攝像機功能技術要求TCITSA 04-2020 智能 交通 軟件 定義 攝像機 功能 技術 要求 TCITSA 0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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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軟件定義攝像機功能技術要求》講解了關于智能交通系統的軟件定義攝像機(SDC)在技術層面的功能需求。本標準明確了軟件可定義能力的相關技術和功能要求,旨在推動智能交通領域攝像頭的智能化與靈活性發展。文中詳細描述了智能交通軟件定義攝像機的技術構成和實現原理,涵蓋了硬件系統層、操作系統層和服務化接口三個層面。硬件部分強調了由編解碼模塊、圖像傳感器及主控AI芯片組成的基礎設施;操作系統層中提到的虛擬化引擎、驅動程序以及應用管理等功能確保了多算法并行執行和在線升級的支持。公共軟件能力模塊則提供了多種必要的管理和服務能力如協議轉換、身份驗證等。該文檔還具體探討了基于服務架構的軟件定義理念,并通過標準化接口實現了軟硬件分離,使不同的應用場景能夠動態加載和使用不同算法,增強了設備適應性,為智能交通領域的創新提供了規范和支持。
《智能交通軟件定義攝像機功能技術要求》適用于智能交通行業的各類企業與研發機構。它不僅為生產商提供了一份詳盡的技術指南,使得其在生產具備高度自定義能力和靈活部署特性的智能交通攝像頭時有所依據;同時也適合科研單位和技術開發者,用作開發智能應用程序或研究新型智能算法的研究參考資料。除此之外,對于從事城市規劃或交通管理部門的工作者,這份標準亦能幫助理解最新的智能監控行業趨勢和發展方向,促進更加科學合理的城市管理決策。因此,無論是設備制造廠家還是系統集成服務商,在構建高效可靠的智能交通體系方面都能從中受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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