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普宏建設工程有限公司“8·29”起重傷害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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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建設 工程有限公司 29 起重 傷害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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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宏建設工程有限公司“829”起重傷害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7年8月29日發生在滬通長江大橋南引橋公路框架S10號墩的嚴重起重傷害事故,該事故導致一名員工死亡,并造成136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發生時,高志國從S10號橋墩頂部乘坐由塔吊吊著的吊籃下放到鐵路橋面作業,但因為塔吊司機無法看見吊物狀態,只能依賴對講機指揮操作。在吊籃下降過程中,底部碰撞到腳手板發生傾斜并脫鉤墜落。調查報告詳細說明了事故發生的具體環境及工程背景:上海普宏建設成立于2003年,主要業務范圍包括建筑、安裝等多項工程。2017年8月,該公司與中鐵第四工程公司滬通大橋項目部簽訂合同負責南引橋的部分建設工程,并約定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根據調查結果,這次事故為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直接原因為塔吊指揮和駕駛員未能有效觀察和操作,而間接原因則是由于公司未對員工進行有效的安全生產教育和督促嚴格執行規程以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缺乏。因此建議相關部門和企業采取嚴格防范措施以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提高人員和機械設備的操作安全性。
《上海普宏建設工程有限公司“829”起重傷害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參與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的承包商和相關工作人員。尤其適合從事高層建筑物或者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單位參考,例如那些在橋梁施工中使用大型機械和高空作業平臺的企業。這份報告對于正在實施或將要啟動類似建設項目的組織非常有價值,特別是像中鐵大橋局這類可能涉及多層級協作、跨部門合作以及大量戶外作業活動的企業來說更為重要。通過深入分析此次事故的原因及處理意見,能幫助各層次的管理人員理解如何避免潛在風險,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管力度。同時,它還強調了企業在日常運作中建立健全培訓制度、定期檢查設施設備的重要性,以此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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