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專項整治提升方案》講解了為落實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指示的精神,鞏固并深化2021年專項整改成效,進一步加強本市安全評價機構監管,提升服務水平的具體行動措施。此文件明確了工作目標是貫徹指導意見核心要求,解決本地安全評價行業中的問題和不足,嚴格打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并通過整治與示范促進機構規范發展,助力全市高質量發展。文中闡述了從2023年初持續到年底的時間表;重點檢查內容涵蓋資質合法性、人員能力和條件、資質使用情況等方面的問題以及報告真實性和完整性的問題;詳細說明了市級與區級各部門職責劃分;規劃了四個階段的具體任務——動員部署、自查自改、集中檢查和總結驗收,確保各項規定得到有效執行。
《天津市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專項整治提升方案》適用于天津市范圍內所有涉及安全評價工作的機構和個人,特別是針對已在天津注冊成立的安全評價公司以及那些在天津提供相關服務的分支機構。這些機構需密切關注并遵循本方案中提出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必要的自我審查和整改,以確保符合法律法規的各項標準。該計劃同樣也適用于各區應急管理機關及其下屬單位,以便它們能夠更好地履行自身對區內安全評價公司的監督責任,并協同市應急管理局推動此次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