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陽某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11.1”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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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陽 建設 集團有限責任 公司 11.1 一般 高處 墜落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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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某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11.1”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在沈陽奧園新城二期一標段建筑施工現場發生的一起高處墜落致死事故。事故涉及三名工人鄭某某、陳某和王某某,在清理架子管時,王某某不幸于13時15分左右從103號樓10樓墜落,直接原因為其加固臨邊防護作業時沒有佩戴安全帶,間接原因包括現場管理不到位、教育培訓不充分等。直接經濟損失達100萬元,為應對這起意外成立的事故調查組由蘇家屯區安監局、建管局等機構人員參與。報告詳述工程概況,涵蓋參建各方及死者信息:項目屬沈陽奧園某置業有限公司開發;施工總承包是沈陽某建設集團;監理為沈陽市某項目管理公司,并具體列明各主體成立時間、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和相關資質等細節。關于事故發生經過,詳細描述2018年11月1日下午的工作分工和救援響應流程,其中提及王某東最先目睹并匯報事故情況。應急救援顯示120急救到場判定傷者無生命跡象后,工地自行送往醫院搶救但最終未能挽救性命。通過調查分析,得出事故性質被認定為責任事故,同時明確了直接與間接因素對此次不幸產生的促成作用,提出了處理措施以及防范此類問題再次發生的建議。
沈陽某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11.1”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建筑業中的施工企業和安全管理機構及相關監管部門。特別針對從事類似規模建筑工程施工的企業及其高層管理者提供警示和指導,確保所有相關人員能夠從該案例中學到必要的風險識別、管理和預防技能,避免因安全防護措施不足而導致悲劇重復上演。該報告也可作為新入職員工培訓材料的一部分,用以增強他們對企業內各項操作規程尤其是高空作業規范的理解和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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