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四海建筑有限公司“8.06”高處墜落一般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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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 四海 建筑 有限公司 8.06 高處 墜落 一般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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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海建筑有限公司“8.06”高處墜落一般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9年8月6日在長春市朝陽區紅旗街2077號發生的高處墜落事故。該報告詳細描述了一起在吉林藝術學院暑期維修工程施工期間因電動吊籃故障導致一死一傷的事件過程,并記錄了事故后朝陽區政府牽頭組成的多方事故調查組。報告指出,事故發生在當日下午16時40分許,施工人員朱鳳有和劉玉剛乘電動吊籃下降過程中,遭遇了吊籃提升機卡繩故障且未及時停止操作,使得安全措施失靈并導致致命性傾覆。根據調查分析,除了直接的技術故障和技術規范缺失外,還揭示了施工單位和監管方對安全措施的管理疏漏、培訓不足及資質審查不嚴格等問題,這共同引發了這一悲痛事故的發生。報告也涵蓋了事故調查工作的法律依據及其原則,以及最終得出的責任認定結論,針對此次悲劇提供了詳細的整改措施。
《吉林四海建筑有限公司“8.06”高處墜落一般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從事建設工程施工領域的企業及管理人員。它為所有可能涉及類似施工活動的公司提供了重要的教訓和改進方案,特別針對外墻保溫工程等高風險作業環境中的安全管理。通過學習本案例中所反映出的安全管理體系缺陷、施工前準備流程問題以及設備維護檢查方面存在的忽視之處,可以有效地加強企業內各項安全保障措施的完善,確保未來不會重演類似的慘劇,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標準。此外,本文件對于參與工程項目建設的所有相關利益方也具有參考價值,如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其他監督機構,幫助他們在各自的職能范圍內加強對施工項目的全程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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