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鞍山市環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9.08”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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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 環宇 建設 工程有限公司 9.08 高處 墜落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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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環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9.08”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9年9月8日下午3時30分左右,船營區發生的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情況及背景信息。事故發生在鞍山市環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吉林市船營區霧凇西路的工程項目中,一名叫黃振風的力工因操作失誤導致自身從12層樓墜落死亡。該公司的建筑企業資質為壹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并與吉林五興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合作進行監理。此次事故中,黃振風乘坐施工升降機至12層卸載混凝土后,因三輪車貨箱與樓層防護門刮碰,在處理過程中啟動了三輪車,造成其撞開施工升降機吊籠門后墜地。調查報告指出間接原因在于公司未有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管理人員未能嚴格監督安全生產情況。根據調查結果,確定這是一起由人為因素引發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報告還詳細列舉了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內容。
《鞍山市環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9.08”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建筑行業中涉及高處作業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特別針對類似工程項目管理及施工安全防范的需要。這份文件為企業在組織施工現場時提供了警示和學習材料,有助于提高相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特別是施工單位應對電動三輪車等輔助工具的操作人員實施充分的安全培訓。報告也提醒建筑企業高層要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機制,以確保項目按規有序進行,防止此類不幸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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