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生媽媽和懷孕女工工作崗位風險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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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 媽媽 懷孕 女工 工作崗位 風險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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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媽媽和懷孕女工工作崗位風險管理制度》講解了公司針對新生媽媽和懷孕女職工的工作安排及勞動保護措施。該制度明確規定了一系列保護女工的條款,旨在保障她們的身體健康和安全。對于哺乳未滿一周歲嬰兒期間的女職工,管理人員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和特定車間工作,如注塑、碎料等,并避免夜班勞動與超時工作;每天有八小時工作時間以及每周五天工作制度的規定,而且哺育孩子的時刻也被視作正常上班期間。懷孕期間的女職工同樣被限制從事高強度體力作業和特殊車間的任務。特別是對于超過7個月妊娠期者,禁止夜班以及需頻繁彎腰站立包裝作業。超過三個月懷 孕女性則不應當參與高危操作以及長時間維持一個動作工作的任務,例如注塑車間的操作或搬運裝車。文件還指定了調查機制用于識別這些女職工以確保相應法規執行到位,并強調禁止在此階段減少她們的基本薪資或者隨意解除合同。
《新生媽媽和懷孕女工工作崗位風險管理制度》適用于涉及有新生媽媽和懷孕員工的企業單位。這包括制造企業中具有較高體力強度工作要求、可能存在危險物質接觸風險及其他可能對孕期及產后婦女身體不利因素存在的工業崗位領域。通過此文檔來指導企業內相關管理工作人員,使他們明確如何在法律規定框架內,保障這些特殊時期女性職員的安全權益并正確處理與其有關的勞動合同關系,有助于建立和諧穩定的職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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