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層公共建筑應急能力評估標準DB3201T1147-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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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層 公共建筑 應急 能力 評估 標準 DB3201T114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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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公共建筑應急能力評估標準》講解了南京市地方標準針對高層公共建筑應急能力的具體評估規范。該文件涵蓋了對高層公共建筑在面臨自然災害或事故災難時,開展預防、準備、響應以及恢復的整體應急處置能力建設要求。文件首先定義了范圍和適用對象,即明確了評估的目標為高層公共建筑,并具體指出了涵蓋多種類型建筑物如宿舍、公寓、辦公、科研等超過24米高的多層建筑形式。規范性引用文件則列出了涉及消防、疏散、建筑防火等方面的相關國標和技術指南,確保評估工作有章可循。 術語和定義章節澄清了一系列專有名詞,如高層公共建筑的概念、安全風險、應急預案等基本概念的釋義,有助于理解文檔其余部分的內容。總體要求規定業主、使用人或物業管理單位每年需至少開展一次全面的應急能力評估,建議委托外部專家進行評估。工作程序詳細規劃了評估過程,強調從確立目標、組織專業隊伍、編制詳盡工作計劃直至數據收集、方法確定等環節的系統性和科學性。評估內容聚焦于六個核心方面——組織體系健全度、規章制度完備情況、預案制定執行狀況、應急資源配置水平及經費支持力度、應急人員隊伍建設效果以及培訓宣傳活動的影響程度。 此外,《高層公共建筑應急能力評估標準》提出了創新應用措施,并通過三個附錄提供了詳細的評估表格、微型消防站裝備指南以及標準化報告模板,為實際操作中落實各項規定提供了具體的指引。
《高層公共建筑應急能力評估標準》適用于我國各大城市內所有達到24米及以上高度且具有多樣化功能用途(如居住、辦公、商業、教育等)的高層公共建筑。它尤其適用于負責這些高層建筑應急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及其所屬部門或團隊,包括但不僅限于物業公司管理層、安全管理部門相關人員;同時也適用于政府主管部門,在對轄區內的高層公共建筑工程驗收與監督檢查過程中參照執行。對于關注提升本區域內高層公共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社會團體及專業人士,也可作為指導文獻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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