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從化區江埔街南方村“5·16”坍塌死亡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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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市 從化 區江埔街 南方 16 坍塌 死亡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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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從化區江埔街南方村5·16坍塌死亡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發生在2016年5月16日上午8時37分的自建房改造工程施工現場的坍塌事故。事故造成蕭富華因重度顱腦損傷不幸身亡,該工程由屋主黃煥林私自發包給沒有相應資質的黃偉新進行施工,且雙方并未簽訂書面合同,僅達成拆墻每平方米15元(施工面積約700平方米)的口頭協議。事故發生前的幾天內,黃偉新招集了幾名工人從事拆墻作業,并商定每人每天100元的工資待遇。調查結果顯示死者蕭富華安全意識淡薄,在拆墻作業過程中沒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采取危險操作方式即由下而上拆除墻體。黃偉新在未制定安全生產規章的情況下開展工作,也未能向包括蕭富華在內的員工提供必要的崗前安全培訓教育和技術交底。整個工程施工處于安全管理空白狀態,導致事故發生后造成了6000個工作日總數損失和約7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
《廣州市從化區江埔街南方村516坍塌死亡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建筑行業特別是私人住宅及農民自建房改擴建等領域中的施工企業與管理人員。它提示這些人員必須重視安全生產,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制度,嚴禁將工程項目外包給缺乏合法施工資質和個人承包者實施。要求承包項目必須依法簽訂規范有效的建設合同,在確保勞動者權益的前提下落實具體的安全措施,比如配備必需的勞動防護裝備并確保勞動者按照規定穿戴;為所有進場職工安排必要的崗前技能培訓以及現場指導;對施工過程全程把控,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及時治理潛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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