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光離子化檢測儀校準規范JJF 1172-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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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光離子化檢測儀校準規范JJF 1172-2007 揮發性 有機化合物 離子化 檢測 校準 規范 JJF 117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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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光離子化檢測儀校準規范》講解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光離子化檢測儀的詳細校準要求和標準。此規范闡述了用于非礦井作業環境中測量空氣中VOCs濃度的校準方法。文中具體定義了儀器工作的環境條件、所需的標準和其他輔助設備,強調了包括采樣系統、光離子化部分和顯示部分在內的組成結構。根據工作原理說明,使用具有高能量紫外線的光源,通過電離大部分有機及部分無機物質,利用產生的離子和電子形成的電流大小判斷物質含量,并明確該值一般為總VOC量表示。針對校準的具體步驟和技術參數要求,《規范》列出了5個關鍵性能特征:測量范圍0到20 00 0 ppb VOC摩爾分數、示值誤差±1 0%滿刻度范圍內、3%以內的重復性誤差、20秒以內響應時間和不超過允許誤差的一半漂移量。對于確保數據準確性和一致性的具體操作過程,如對儀器進行預先調整以達到穩定狀態,規定了校準項目與步驟細節,包含如何驗證儀器顯示狀況及其各項部件能否正常使用;并指定了復檢的時間間隔。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光離子化檢測儀校準規范》適用于化工、環保以及其他需要監測或控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量的工業企業及相關實驗室。這些單位在實施環境監測時依賴于可靠的氣體檢測儀器,在空氣質量研究、廢氣處理評估、工藝流程安全監控等多個環節都需要精確的數據支撐,以保證遵守相關的國家法律與行業標準,減少潛在的職業健康風險和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概率,保障人們的生活質量。同時適用于環境保護機構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計劃執行情況監督工作,以及科研教育機構從事涉及空氣中微量有毒有害物質成分分析方面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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