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寧市燃氣管理辦法實施日期2012-10-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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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寧市 燃氣 管理辦法 實施 日期 2012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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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市燃氣管理辦法》講解了該市城鎮燃氣管理的基本框架和具體措施,旨在規范燃氣市場秩序,維護燃氣使用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并保障社會公共安全。該辦法首先明確了適用范圍,即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燃氣發展規劃與應急保障、燃氣經營與服務、燃氣使用、燃氣設施保護、燃氣器具銷售、安裝、維修以及燃氣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等管理活動。對于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的生產和進口、城市門站以外的天然氣管道輸送、燃氣作為工業生產原料的使用及沼氣、秸稈氣的生產和使用,則不納入本辦法的管理范疇。文件還強調了政府在燃氣管理工作中的主導作用,要求市人民政府將燃氣事業建設和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燃氣應急儲備制度和事故應急處置制度。縣(市、區)級政府需負責轄區內的燃氣管理工作并將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也應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燃氣管理工作。此外,辦法詳細規定了燃氣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責,包括宣傳、教育公眾提高燃氣安全意識等內容。同時,該辦法對規劃與工程建設進行了嚴格的規定,要求新建、擴建、改建燃氣工程及燃氣經營網點布局必須符合城市燃氣事業發展規劃并經過審批,確保燃氣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在燃氣經營與服務方面,辦法明確了設立燃氣經營企業或供氣場站的具體條件,如需取得相應許可證、具備長期穩定的燃氣來源、合格的設施設備和技術人員等。
《咸寧市燃氣管理辦法》適用于咸寧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涉及城鎮燃氣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包括但不限于燃氣經營企業、燃氣用戶、燃氣設施建設單位、燃氣器具銷售商和服務提供商。該辦法為上述各方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法律依據,確保燃氣市場的健康發展和公共安全。政府部門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展改革、財政、公安等部門也須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燃氣管理工作。此外,學校、社區、居民委員會等機構同樣需要參與進來,通過加強宣傳教育來提升公眾的安全意識和節能意識,共同營造良好的用氣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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