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鄲市貨運車輛超限運輸非現場執法規定實施日期2018-12-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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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鄲市 貨運 車輛 超限 運輸 現場 執法 規定 實施 日期 2018 12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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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市貨運車輛超限運輸非現場執法規定實施日期2018-12-01》講解了為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違法行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公路安全暢通而制定的規定。該規定明確非現場執法是指利用技術監控設備采集收集貨運車輛涉嫌違法超限運輸相關信息,并依據信息記錄違法事實后依法對貨運車輛所有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模式。技術監控是利用設置在公路重要路段的自動稱重和圖像攝錄設備,自動檢測拍攝和記錄行駛中貨運車輛總重、軸數、號牌、車向等特征及違法時間地點等電子數據的行為。文件還詳細列出了不同類型的貨運車輛超限運輸行為的具體限定標準,包括車貨總高度、寬度、長度以及不同軸貨車及其列車的車貨總質量限制,并針對特殊情況提供了調整規則。同時指出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公路超限運輸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化管理,系統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等互聯實行信息共享。公路管理機構根據需要設置技術監控設備查處違法行為,并且在正式投入使用前向社會公示。審核確認后的違法信息將錄入管理系統并通知車主,電子數據可作為行政處罰證據,特定情況下經核實可以消除違法信息。此外,規定要求使用合格檢測設備進行超限檢測,明確擾亂超限檢測秩序行為的界定,強調不得故意損毀或擅自移動拆除技術監控設備,并對管轄權進行了說明。
《邯鄲市貨運車輛超限運輸非現場執法規定實施日期2018-12-01》適用于邯鄲市行政區域內所有涉及貨運車輛超限運輸非現場執法活動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具體來說,它適用于市、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這些部門負責非現場執法工作的主管和具體執行。同時也適用于在邯鄲市行政區域內運營的所有貨運車輛所有人,無論車輛登記地是否屬于本市。此規定旨在確保所有參與貨運運輸的企業和個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證公路的安全暢通,維護良好的交通運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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