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丹灶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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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1 高處 墜落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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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丹灶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6年11月21日9時左右,在佛山市南海區丹灶鎮發生的一起高處墜落事故。該事故導致一名施工人員徐恒飛在更換廠房頂棚過程中從約9米高的廠房頂棚墜落至地面,經搶救無效死亡。為全面了解事故詳情,南海區政府成立了專門的事故調查組,成員來自安監局、監察局、公安局等多部門,并邀請檢察院參與。調查報告顯示,大東南公司是事故發生地的業主單位,而溫常德作為無資質個人承包商將工程轉包給同樣沒有相關資質和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徐恒飛。事故發生當天,徐恒飛在未佩戴安全帽和安全繩的情況下進行瓦面更換作業時踩空墜落。救援人員迅速到達現場并進行了緊急救治,但最終未能挽回生命。事后,政府相關部門組織協商賠償事宜,雙方達成一致并支付了相應款項。事故原因分析指出,直接原因是徐恒飛未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間接原因包括施工方及發包方對施工人員資質審查不嚴以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
《1121”丹灶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建筑行業尤其是涉及高空作業的企業和個人。這份報告對于從事類似施工作業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有助于提高他們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增強安全意識,規范施工流程。同時,它也為各級政府部門提供了寶貴的經驗教訓,提醒其加強對轄區內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各項安全制度得到有效執行,預防此類悲劇再次發生。此外,報告還適用于法律界人士研究安全事故責任認定與處理機制,以及為其他地區提供參考案例,促進全國范圍內安全生產水平的整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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