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7條消防安全基礎知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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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127 消防安全 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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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條消防安全基礎知識》講解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類及要求,包括節點縫隙或金屬承重構件節點的防火保護層設置。民用建筑的最大防火分區長度為250米,最大允許建筑面積2500平方米。文中提到地下房間、無窗房間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間,以及超過20米且無自然排煙的疏散走道等特定區域應設機械排煙設施。對于建筑高度超過32米或者內走廊超過20米,并設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風設施的情況同樣需要設置機械排煙設施。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的場所也必須配備此設施。此外,當通風和空調系統存在時,應增設排煙系統以確保安全。文檔還詳細描述了建筑的防火分區、防火間距及疏散出口的要求,例如上下層相連通部位視為一個防火分區;地下、半地下建筑每個防火分區不超過500平方米;自動滅火系統的設置可增加防火分區面積至1000平方米。針對民用建筑間的防火間距,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的安全出口數量,高層建筑的安全出口配置等都有明確規定。關于室外消防栓系統,則強調了消火栓的布置位置、間距、保護半徑、用水量等方面的標準。室內消防栓系統部分涵蓋了不同類型的建筑對消火栓數量、用水量的具體需求,以及管道連接方式等內容。
《127條消防安全基礎知識》適用于各類建筑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從業人員。無論是新建項目還是既有建筑改造,該文檔都能提供必要的指導,幫助相關人員理解并遵守消防安全規范。尤其適合從事建筑設計、施工管理、工程監理以及消防安全評估的專業人員使用,確保所涉及的建筑物在設計、建設和維護過程中符合消防安全標準,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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