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寶山有色金屬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12.1”中毒窒息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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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寶山有色金屬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12.1”中毒窒息事故調查報告 湖南 寶山 有色金屬 礦業(yè) 有限責任公司 12.1 中毒 窒息 事故 調查報告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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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寶山有色金屬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12.1”中毒窒息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5年12月1日發(fā)生在湖南寶山有色金屬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采掘工區(qū)西部-230m中段北西沿404南鉆窩的中毒窒息事故。該事故導致1人死亡,1人輕傷,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97.1萬元。報告詳細描述了事故發(fā)生后,郴州市安監(jiān)局牽頭組織由多個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的過程。調查組依據(jù)“科學嚴謹、依法依規(guī)、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xiàn)場勘察、調查取證、查閱資料和技術鑒定等方法,查明了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并提出了對相關責任人員和單位的處理建議及防范措施建議。報告還介紹了寶山公司的基本情況,包括其歷史沿革、企業(yè)隸屬關系、礦區(qū)范圍、外包工程項目部分工以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等內容。
《湖南寶山有色金屬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12.1”中毒窒息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有色金屬礦山企業(yè),特別是從事地下開采作業(yè)的企業(yè)。它為這些企業(yè)提供了一個詳細的案例分析,幫助理解和預防類似的安全事故。此報告不僅適用于管理層,也適用于一線員工和安全管理人員,有助于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管理措施。同時,對于負責礦山安全監(jiān)管的政府部門和相關行業(yè)協(xié)會而言,本報告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jù),便于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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