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市安監局關于湖南星源煙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4·11”一般火藥爆炸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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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市 安監局 關于 湖南 煙花 制造 燃放 有限公司 11 一般 火藥 爆炸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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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安監局關于湖南星源煙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411”一般火藥爆炸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7年4月11日16時45分左右,湖南星源煙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混藥工房發生的火藥爆炸事故,該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82.6萬元。報告詳細描述了事故發生后的應對措施,由市政府牽頭成立聯合調查組,并邀請市人民檢察院及專家參與調查。通過對現場勘查、資料查閱、人員詢問和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經過與原因,并對事故性質和責任進行了認定。報告中還介紹了星源公司的概況及其主要生產設施情況,指出該公司位于鼎城區石板灘鎮玉皇庵村,成立于2008年4月18日,主要從事各類煙花爆竹生產。公司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標準化三級企業達標評審證書,但存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如培訓記錄缺失、設備保養制度不健全等。同時,報告提及鼎城區安監局的安全監管情況,包括年度執法檢查方案、安全監管工作要點以及對企業的定期檢查和整改指令。
《常德市安監局關于湖南星源煙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411”一般火藥爆炸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特別是那些從事噴花類、旋轉類、組合煙花類等生產的公司。此報告也適用于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尤其是負責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監管的機構。通過對該事故的深入分析,有助于相關企業和監管部門識別潛在風險,加強安全管理,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確保生產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從而有效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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