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實施日期2019-10-01.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佛山市 危險 化學品 安全管理 規定 實施 日期 2019 10 01
- 資源簡介:
-
《佛山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佛山市在2019年7月18日發布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關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規定,其發文號為令2019年第8號。該規定旨在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保障公眾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文件定義了危險化學品的范疇,即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并對人體、設施、環境有危害且列入目錄的化學品。同時明確了本規定的適用范圍涵蓋了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及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相關活動,但排除了民用爆炸品、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類型物品的管理。規定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調企業負責、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機制,強化落實相關單位的主體責任。文中還詳細描述了全市各級政府及其派出機構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包括領導、協調、制定應急預案、組織督查檢查以及處理安全隱患等工作。此外,針對不同部門如應急管理、公安、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和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具體職能進行了闡述,確保從多個層面有效監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佛山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佛山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和個人,包括但不限于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的企業或個人。此規定特別關注于這些活動中存在的潛在風險,并提供了一套全面的指導原則和措施來確保相關人員遵守法律規定,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以防止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對于那些不在規定適用范圍內的特殊化學品類別,例如民用爆炸品、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則應遵循其他專門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管理。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