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起重傷害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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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起重 傷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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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起重傷害事故》講解了2000年11月11日某油田工程建設公司在吊運混凝土基礎過程中發生的嚴重安全事故。該事故發生在上午8時,當時正在吊運的12號混凝土基礎因吊孔強度不足而突然撕裂,導致3噸重的基礎掉落并滾動,將站在其他基礎上指揮吊運作業的37歲男性吊車司機林某擠壓在兩個混凝土基礎之間,最終不幸身亡。事故發生的原因包括:一是林某存在違章操作行為,在基礎下落時從側方跳至下落方向正下方;二是起吊方式不當,采用單孔直接拔出起吊,造成吊孔損壞未被發現進而撕裂,違反相關標準和操作規程。從這起事故中得出的重要教訓是:起重作業期間,絕對禁止人員在重物下方或危險區域內停留或走動,并且嚴禁使用單孔從地里直接拔出的方式進行起吊。
《11·11起重傷害事故》適用于涉及起重作業的相關行業領域,特別是石油、建筑等行業。這些行業的企業在日常管理和具體操作中應高度重視起重作業的安全規范,確保員工了解并遵守相關規定。所有參與起重作業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吊車司機、指揮人員及其他輔助工作人員都必須接受充分的安全培訓,認識到違規操作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此外,對于起重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也提出了嚴格要求,以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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