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產養殖場生產管理規范DB11T192-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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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產養殖場生產管理規范DB11T192-2021 水產 養殖場 生產管理 規范 DB11T19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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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養殖場生產管理規范》講解了北京市地方標準對水產養殖場的人員、選址、生產設施和質量管理的要求。該文件詳細規定了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資質要求,包括持證上崗及工作經驗年限;明確了養殖場所應定期開展員工培訓與考核以確保技術水平。在選址方面,強調養殖場必須符合區域規劃,具備充足水源、便利交通條件,并且遠離污染源,水質需達到GB 11607標準。對于生產設施部分,規范指出養殖場需要根據不同品種配置合理的苗種池和成魚池,同時設立有效的隔離措施避免逃逸和敵害生物侵入,排水系統須滿足SC/T 9101的規定。此外,配套基礎設施如供水、供電、增氧設備等應當完備并由專人負責維護。生產管理環節,文件提出要依據市場需求制定生產計劃,建立健全各類管理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確保苗種來源合法合規,飼料質量需符合NY 5072標準。在魚病防治上,倡導預防為主,建立檢疫制度,采用健康養殖技術,嚴格執行漁藥使用規范。
《水產養殖場生產管理規范》適用于北京市內的所有水產養殖場,尤其是那些從事淡水或海水魚類及其他水生動物養殖的企業和個體經營者。本標準為這些單位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方針,幫助他們優化日常管理和生產流程,提高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它不僅為現有養殖場提供改進方向,也為新建養殖場設定了建設與運營的基本準則,保障了北京市水產養殖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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