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設施設置要求 第1部分:通用技術要求DB11T776.1-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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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設施設置要求 第1部分:通用技術要求DB11T776.1-2022 道路 智能 交通管理 設施 設置 要求 部分 通用 技術 DB11T77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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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設施設置要求 第1部分:通用技術要求》講解了北京市地方標準中關于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設施的詳細規范,涵蓋了從建設原則到具體設備性能的一系列要求。該文件對原有2011版進行了全面修訂,不僅更新了術語定義,還增加了新的設備類型和技術指標。文檔首先明確了范圍和引用文件,并對關鍵術語進行了定義。在通則部分,強調了建設原則和總體要求,為后續各章節的具體規定奠定了基礎。對于交通信號控制設備,詳細描述了其設置要求、功能和性能標準。車道燈及交通警示燈方面,分別規定了兩者的設置要求與功能特性。可變情報板設備則從設置要求、分類組成、功能及性能四個方面進行了規范。道路交通違法監測設備同樣圍繞設置要求、功能和性能進行了細致說明。道路交通視頻監控設備的內容也遵循了類似的結構安排。交通流檢測設備和交通量調查設備則重點闡述了它們的設置要求、功能以及性能。此外,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和道路交通邊緣計算終端作為新增內容,分別介紹了各自的設備功能和性能要求。基礎工程設施通用要求覆蓋了桿件、基礎、通信、綜合機柜、供電及管道窨井等方面的規定。附錄部分提供了智能交通設施控制設備機柜結構圖,供參考使用。
《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設施設置要求 第1部分:通用技術要求》適用于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部門,包括但不限于各級交通規劃部門、道路建設單位、交通設施制造商和服務提供商。本標準旨在為相關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智能交通管理設施建設指南,確保各類智能交通設施在設計、安裝和運行過程中符合統一的技術規范。無論是新建項目還是現有設施的升級改造,都應依據此標準進行操作。通過嚴格執行這些規定,可以有效提升交通管理水平,保障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促進智能交通系統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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