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安監總局令[2016]第88號_《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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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國家 總局 88 生產 安全事故 應急 預案 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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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講解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的具體規定和實施細則,旨在規范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并提高應急響應效率。該辦法明確了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等環節的要求。具體來說,辦法強調了應急預案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并規定了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需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確保其真實性和實用性。根據事故類型和風險程度,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綜合應急預案作為總體工作程序和措施,適用于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針對特定類型的事故或重要設施;現場處置方案則針對具體場所或設施制定應急處置措施。此外,該辦法還詳細規定了應急預案編制的基本原則和要求,包括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并要求在編制前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適用于全國范圍內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尤其是涉及高風險行業和領域的企業,如化工、礦山、建筑施工等行業。這些行業的企業需要嚴格遵守本辦法的規定,建立健全應急預案管理體系,確保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置。同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也應依據本辦法履行相應的管理和監督職責,以保障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對于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較小的生產經營單位,也可以參照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制定適合自身特點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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