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鑫怡高陶瓷有限公司“1.15”觸電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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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鑫怡高 陶瓷有限公司 1.15 觸電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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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怡高陶瓷有限公司“1.15”觸電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21年1月15日在蕭縣經濟開發區內發生的觸電事故。該事故發生在安徽鑫怡高陶瓷有限公司煤氣站設備檢維修期間,導致一名作業人員死亡。報告詳細描述了事故單位及涉事人員的基本情況,并通過成立的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發生過程、原因和應急救援情況進行了深入分析。事故調查組遵循科學嚴謹的原則,查明事故系因作業人員郭勝違規操作、現場管理混亂以及企業安全管理不到位所引發。直接原因是郭勝未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在無特種作業資格情況下進行危險作業,且在調試現場被高壓瓷瓶放電擊傷致死;間接原因為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足,將項目外包給不具備資質個人,且對外包作業人員管理不善,教育培訓不到位。此外,承包人徐佰武同樣存在安全管理和教育不足的問題,最終認定這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安徽鑫怡高陶瓷有限公司“1.15”觸電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各類涉及外包檢維修作業的企業,特別是制造業和有特殊設備維護需求的企業。對于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部門和人員來說,這份報告提供了寶貴的教訓和警示,強調了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規的重要性,包括但不限于確保所有作業人員具備相應資質、強化外包項目的監督管理、完善崗前培訓與安全交底工作等措施,以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同時,它也提醒企業管理層重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杜絕以包代管現象,加強對分包商的選擇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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