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齊魯分公司 “5·18”中毒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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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齊魯分公司 “5·18”中毒事故調查報告 中國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齊魯 分公司 18 中毒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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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齊魯分公司 “5·18”中毒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22年5月18日發生在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齊魯分公司供排水廠的一起嚴重中毒事故。此次事故發生在位于淄博市臨淄區的煉油水務車間凈化南區單元,導致2名工作人員死亡,并造成了393.95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市政府組織應急局、公安局、總工會等多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深入調查事故原因和經過。調查發現,事故與浮渣減量試驗裝置相關聯,該裝置由山東瀚昇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當時尚未正式投入運行。調查組查明了事故發生的具體經過:瀚昇公司在進行浮渣減量技術交流后,與遼寧人人污水污泥處理有限公司及盤錦富瑞達環??萍加邢薰竞献?,負責設備和技術支持。然而,在浮渣罐G3103內檢測到高濃度硫化氫氣體(130mg/m3),遠超安全標準,成為引發中毒的主要原因。根據齊魯石化硫化氫防護安全管理細則,作業環境中的硫化氫濃度超過30mg/m3時必須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但事故發生時相關人員未采取充分的安全防護措施。調查還揭示了浮渣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包括浮渣作為危險廢物的管理不當以及浮渣減量項目的推進過程缺乏嚴格的安全評估。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齊魯分公司 “5·18”中毒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化工行業尤其是涉及危險化學品處理的企業。這份報告為從事污水處理、危險廢物管理和浮渣減量工作的企業提供重要參考。它強調了在進行新技術試驗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所有參與人員接受充分的安全培訓并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對于類似企業而言,本報告提供了關于如何預防硫化氫中毒事故的具體指導,包括加強對浮渣罐等設施的監測,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情況。同時,該報告也提醒企業在引入外部合作項目時,要對合作方的技術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進行嚴格審查,確保其符合相關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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