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進出隧道登記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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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出 隧道 登記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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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隧道登記制度》講解了進出隧道的具體管理規則,確保施工及參觀人員安全。該制度明確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在洞口值班人員處進行進洞和出洞登記,以保障人員的可追溯性。對于上級及其他單位檢查、參觀人員進入隧道,則需經過分部領導班子成員同意,并由陪同人員負責登記并簽字確認進出時間。制度還規定了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如禁止無安全帽人員入洞;非施工人員、非施工車輛以及酒后人員不得入洞;雷管炸藥同車運輸車輛嚴禁出入洞;爆破物品入洞必須有爆破員跟蹤監管等。此外,為防止爆破物品外流,人員和車輛離開前必須接受值班人員檢查,確認不攜帶爆破物品方能離開。對于歸庫的爆破物品,在有爆破員監管的情況下才能出洞。為了保證施工安全,點炮前禁止非爆破人員入洞,并且只有在排除拒爆、盲炮之后才允許重新入洞。當隧道施工現場負責人通知禁止進洞時,任何人員都不得違反規定。
《進出隧道登記制度》適用于各類涉及隧道施工的企業和單位,包括但不限于地鐵建設公司、公路隧道施工單位等。它不僅適用于一線施工人員,還包括前來視察工作的上級領導及其他單位的參觀人員。這一制度特別強調對爆破作業的嚴格管控,因此也適用于涉及到爆破工程的相關企業和部門。通過該制度,可以有效提升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和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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