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城縣梅河苑安置小區“5.28”高墜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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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縣 梅河苑 安置 小區 5.28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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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縣梅河苑安置小區“5.28”高墜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7年5月28日發生在舒城縣梅河苑小區地下庫雨棚工程施工時的一起高墜死亡事故。該工程合同價為21萬余元,其中發生事故的梅河苑西庫雨棚安裝單項合同價約10萬元,由舒城縣建輝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自行發包,并以公開抽簽搖號方式選中安徽萬鑫建筑有限公司作為施工單位。事故發生于2017年5月28日上午8時30分左右,現場帶班負責人汪家林在未佩戴安全帽和未系安全繩的情況下從雨棚上墜落,導致頭部嚴重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調查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汪家林在無防護設施的情況下進行高處作業,間接原因包括安徽萬鑫建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舒城縣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監理工作不力、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失察以及住建局履行行業管理職責不力。此外,報告還指出,安徽萬鑫建筑有限公司存在默許他人使用其資質投標的問題,且未安排相應職業資格人員進行項目管理;監理單位重視不足、投入不足,未能有效監督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措施;建設單位未督促施工隊落實安全施工措施;住建局未能有效督促相關單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舒城縣梅河苑安置小區“5.28”高墜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各方參與者,特別是從事類似小型工程項目的企業和管理人員。對于施工單位而言,應從此次事故中吸取教訓,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規,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杜絕違章作業。監理單位需提高對小項目的重視程度,按規定配備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與安全管理情況,確保監理職責落實到位。建設單位則要加強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確保其按照規定履行各自的責任。政府部門也應加強監管力度,確保行業內的各單位能夠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障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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