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池州市中環大廈“2017.4.22”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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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州市 大廈 2017.4 22 高處 墜落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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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中環大廈2017.4.22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7年4月22日上午9時10分左右,池州市藍云廣告經營部臨時雇工胡某伍在為安徽華宇物業發展有限公司安裝不銹鋼標牌過程中發生的高處墜落事故。該報告詳細描述了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具體經過,指出胡某伍從鋁合金人字梯上墜落受傷,并于5月5日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報告還闡述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市安全監管局牽頭成立了包括平天湖風景區管委會、市工商質監局、市監察局等在內的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查閱資料和調查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及性質。報告特別強調了涉事單位的基本情況,如中環大廈的位置與用途,以及安徽華宇物業發展有限公司和池州市藍云廣告經營部的概況。此外,報告指出,在事故發生前兩天,雙方未就制作安裝業務簽訂合同或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也未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這成為后續分析事故原因的重要依據。報告最后提出了對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處理建議及整改措施。
《池州市中環大廈2017.4.22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廣告安裝行業、物業管理企業及其他涉及高空作業的相關領域。對于從事此類工作的企業和個人而言,這份報告提供了重要的警示意義,幫助他們認識到在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定,確保工作人員佩戴必要的防護裝備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同時,它也為政府部門和監管機構提供了參考,以便加強對相關行業的監督和管理,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此外,對于正在或將要開展合作的企業來說,本報告強調了簽訂正式合同及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重要性,明確了各方的安全職責,從而保障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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