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貿市場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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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貿市場 臨近 保質期 食品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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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貿市場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講解了農貿市場內食品經營者對臨近保質期食品的管理規范,以確保食品安全并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及身體健康。該制度詳細界定了不同保質期食品的臨近保質期時間范圍,并明確了具體的管理措施和要求。對于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臨近保質期為45天;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為30天;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為20天;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為10天;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為2天;10天以下的為1天。制度還規定,食品經營者應在經營場所公示臨近保質期標準,提醒消費者查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并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管理制度。未設專區或專柜的待售臨近保質期食品需貼有統一標簽,捆綁搭售時也應標明。現場制售食品和散裝食品應標明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售遵循先進先出原則。此外,制度要求食品經營者建立完善的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保障機制,包括設立專門管理人員、制定日常清查制度、每日檢查臨近保質期食品并及時處理到期食品,建立銷毀記錄臺賬,制訂退貨規則,鼓勵消費者共同參與管理等。
《農貿市場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適用于農貿市場的所有食品經營者,旨在加強市場內食品安全監管,規范臨近保質期食品的經營管理。它不僅適用于預包裝食品,也涵蓋了現場制售食品和散裝食品。通過這一制度,農貿市場內的食品經營者能夠更好地管理臨近保質期食品,確保不銷售過期食品,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健康權益,同時提高市場整體食品安全水平,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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