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啟東市呂四港鎮南星橋村“6·28”火災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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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啟東市 呂四港鎮 南星 28 火災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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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東市呂四港鎮南星橋村“628”火災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9年6月28日發生在啟東市呂四港鎮南星橋村的一起火災事故。事故導致一名人員受傷,發生地點為黃剛所有的倉庫,該倉庫占地面積4.2畝,共有4棟建筑。建筑一為單層彩鋼瓦儲物倉庫;建筑二為門衛室;建筑三用于生產木膠水和儲存物料,并在二層設有反應釜;建筑四則用于生產汽油膠及儲存物料,內部放置有反應釜。火災發生在早上7點左右,當時兩名員工正在向反應釜內投放危險化學品原料,包括溶劑油等易燃物質。9點50分左右,物料投放過程中引發火災,火勢迅速蔓延至整個車間。事故發生后,地方政府立即組織應急、消防等部門進行救援,在12點將火完全撲滅。調查結果顯示,直接原因是加料作業時靜電引發火災,間接原因包括負責人未取得相關證照、未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以及隱患排查不到位。此外,呂四港鎮南星橋村未能有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致使該倉庫處于監管盲區。最終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啟東市呂四港鎮南星橋村“628”火災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化工行業特別是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與儲存的企業。這些企業應從此次事故中吸取教訓,確保生產經營活動依法合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同時,對于基層政府管理部門而言,需加強對轄區內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尤其是那些可能存在安全隱患但尚未被發現的小型工廠或倉庫,更應該成為重點檢查對象,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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