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龍市慶興煤業慶興煤礦“4.20”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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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龍市 煤業 煤礦 4.20 重大 瓦斯 爆炸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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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龍市慶興煤業慶興煤礦“4.20”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3年4月20日發生在吉林省延邊州和龍市慶興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慶興煤礦的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導致18人死亡、1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633.5萬元。事故發生后,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并作出批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及地方各級政府迅速響應,成立由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惠宇雷為組長的事故調查組,邀請檢察院人員參加,并聘請專家參與調查。報告詳述了礦井基本情況,包括慶興煤業公司的概況、生產能力、通風系統等。同時指出該礦存在違規違法生產行為,如隱瞞作業地點、提供虛假資料、不上傳安全監測數據等,以逃避監管。報告還描述了事故發生當天的入井人員分布情況以及事故發生的經過。調查結果顯示,礦方在全省煤礦停產排查整改期間未按規定停止生產,采取欺瞞手段通過復產驗收,最終釀成慘劇。
《和龍市慶興煤業慶興煤礦“4.20”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煤礦企業及相關監管部門。對于煤礦企業而言,該報告提供了深刻的安全警示,強調了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的重要性,要求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內部管理,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杜絕違規違法行為。對于監管部門來說,報告揭示了企業在監管下的隱蔽違規操作手法,提示監管部門需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力度,提高監管效率和準確性,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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