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豐寧滿族自治縣牛圈子抽水蓄能電站葛洲壩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4·27”物體打擊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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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豐寧滿族自治縣 牛圈 抽水 蓄能 電站 葛洲壩 集團 第二 工程有限公司 27 物體 打擊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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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寧滿族自治縣牛圈子抽水蓄能電站葛洲壩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427”物體打擊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4年4月27日23時左右,葛洲壩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牛圈子抽水蓄能電站道路工程施工項目發生的物體打擊事故。該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99.8萬元。報告詳細描述了事故發生的過程:王勇在下班回宿舍途中經過通風洞口約20米處時,遭遇山體浮石滾落砸中其胸部致死。事故發生后,項目部負責人認為事故發生在非施工區域而未按規定向安監部門報告,導致事故漏報。調查組通過現場勘驗、調查詢問和查閱資料,查明了事故原因。直接原因是企業疏于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周邊隱患排查不到位;間接原因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未落實主體責任、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未及時排險及未設置警示標志等。最終認定這是一起因企業安全管理、隱患排查不到位造成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提出了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豐寧滿族自治縣牛圈子抽水蓄能電站葛洲壩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427”物體打擊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從事類似基礎設施建設的企業,尤其是那些涉及山區施工或地質條件復雜的項目。報告為這些企業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參考,幫助他們認識到在安全管理、隱患排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特別是對于施工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員,這份報告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強調了加強日常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重要性。此外,報告還提醒企業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必須按照規定及時上報,以避免因漏報而導致更嚴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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