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8月施行《外來入侵種管理辦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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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來入侵種管理辦法 2022 施行 外來 入侵 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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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施行外來入侵種管理辦法》講解了防范和應對外來物種入侵危害的具體措施,以保障農林牧漁業可持續發展并保護生物多樣性。該辦法詳細規定了外來物種及外來入侵物種的定義,并明確指出外來入侵物種管理是維護國家生物安全的重要舉措。文件闡述了由農業農村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防控部際協調機制,研究部署全國防控工作,統籌解決重大問題。同時,海關負責完善境外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強化入境渠道檢疫監管。地方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防控工作負有責任,各部門依據職能進行監督管理。此外,農業農村部等制定外來入侵物種名錄,實行動態調整分類管理,成立專家委員會提供技術支持,并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源頭預防方面,因特殊需要從境外引進物種需嚴格審批,加強引進環節管理,防止逃逸擴散。海關加強口岸防控打擊非法引進行為,地方主管部門加強境內調運檢疫監管。監測與預警上,建立普查制度,每十年組織一次全國普查,將成果納入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
《2022年8月施行外來入侵種管理辦法》適用于農業、林業、草原、漁業、濕地、自然保護地、近岸海域、海島等多個領域。具體而言,適用于涉及農田生態系統、漁業水域、森林、草原、濕地生態系統的管理部門,以及沿海地區自然資源(海洋)主管部門。高速公路沿線、城鎮綠化帶、花卉苗木交易市場等區域的相關主管部門也適用此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丟棄外來物種,確保各行業領域都能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共同維護國家生物安全,保障農林牧漁業的健康發展,保護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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