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山某船舶工程服務公司“12.27”較大火災事故.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舟山 船舶 工程 服務公司 12.27 較大 火災事故
- 資源簡介:
-
《舟山某船舶工程服務公司“12.27”較大火災事故》講解了2008年發生的一起船舶工程中的重大安全事故,分析事故發生的具體過程與細節。《標題》描述了事故發生的時間為當年12月27日上午,地點為舟山某船廠的5號船臺3500T化工船艏部艙室,在進行管系安裝時突發爆燃事件,最終導致三名工人死亡和一名工人重傷的嚴重后果。文章詳細回顧了作業過程、人員分配、現場環境等具體情況,并進一步揭示引發火災的主要原因是未按規定將可燃氣體管道移出作業艙,且次日恢復工作時也沒有執行測爆、安全檢查等重要步驟,導致可燃氣體濃度過高遇明火產生爆燃。事故責任認定表明,該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是關鍵間接因素,具體包括對工人的安全教育缺乏、未安排專門的安全監管人員、未有效監督作業規范等。浙江某海運有限公司作為項目承包方,其安全協調管理責任也存在缺失。此次事故直接造成了150萬元的經濟損失。
《舟山某船舶工程服務公司“12.27”較大火災事故》適用于船舶制造行業及其相關領域從事施工安全管理的專業人員,特別是針對狹小空間、密閉艙室等特殊環境開展動火作業的企業或團隊具有警示作用。此外,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也可以從中吸取經驗教訓,用以提升安全監管水平。本文內容特別針對施工單位領導層和安全管理崗位設置的要求進行了強調,因此對承擔外包工程的企業管理人員而言有重要參考價值,同時也可為各類有限空間動火作業規程的完善提供實際案例支撐。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