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高新區“8·3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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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 高新區 30 較大 道路交通 事故 責任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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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高新區“83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案例》講解了一起發生在2014年8月30日18時40分的交通事故及其詳細的責任分析。事故導致5人死亡、3人受傷,并造成了兩車的嚴重損壞,這起事故發生在青島市高新區寶源路與豐年路的路口處。文檔描述了事故發生時的情景:李記友駕駛的小客車和徐法亭駕駛的大客車在路口相撞,小客車上的乘客傷亡情況尤為嚴重。根據事故調查分析結果,指出直接原因包括李記友未能讓右方來車先行且通過時未確認安全,而徐法亭也未在接近路口時減速并觀察確保安全性。二人因交通行為失誤被確定為主要責任人,該案件最終歸類為較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對兩名駕駛員分別依據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處理,體現了責任追究力度。
《青島高新區“83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案例》適用于交通安全監管部門及執法部門,用于培訓、參考、指導規范執法工作。同時,也針對從事道路交通相關工作的人員和單位如大中型客運車輛司機、客運管理企業以及所有道路參與者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通過對這起典型事故責任認定和處置過程的深入剖析,幫助提升駕駛員的安全意識,規范駕駛操作流程,并推動完善交叉口通行法規和安全管理政策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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