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局2月6日隴海線職工死亡一般B類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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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 隴海 職工 死亡 一般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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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局2月6日隴海線職工死亡一般B類事故》講解了西安局新豐鎮車站發生的一起鐵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學習制動員在調車作業中下車時身體侵限,不幸被車輛中部車梯碰撞導致死亡。事故原因涉及多個環節,從直接行為來看,學習制動員未按照標準操作要求執行調車任務,身體侵限是關鍵誘因。另外,新豐鎮車站調車組存在人員配置不足的問題,缺乏及時補位措施,進一步影響了現場安全監控效果。師傅與徒弟在作業過程中間距過遠而無法及時響應和監護也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同時,該文件描述了事故責任的認定結果為西安局新豐鎮車站全部負責。從多層面分析事故教訓發現,在班組層面上存在安全提示和提醒機制失效問題;車間層級安排調整不合理、對新人作業環境及技術培訓不全面,也未針對大功率新型機車帶來的額外風險進行有效預防教育;而在更高的車站管理層上,則反映出了新員工培訓制度落實不到位,特別是師傅帶徒弟的責任落實存在問題。
《西安局2月6日隴海線職工死亡一般B類事故》適用于鐵路運輸企業的工作人員尤其是從事調車工作的人員及其管理者、安全管理干部以及負責培訓的新職人員導師團隊。它對于所有鐵路系統內的車間管理人員及上級職能部門也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尤其適合用作規范鐵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典型案例參考,以加強安全意識、優化管理制度及提升作業技能培訓效率的培訓資料。通過此類事故案例學習能夠幫助相關行業領域更深入地理解安全管理和培訓的重要性,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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