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省無錫市“01.11”塔機倒塌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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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省 無錫市 01.11 倒塌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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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無錫市“01.11”塔機倒塌事故》講解了一起因土方坍塌導致塔式起重機傾覆的重大事故全過程及深入分析。事故發生在2006年1月11日,無錫某商住公寓工程施工現場中的一次基坑挖掘操作不當導致塔式起重機倒塌事件造成了4人死亡、4人受傷的嚴重后果。該工程由一不具備資質的基礎工程有限公司進行分包實施,由于建設單位違法將工程肢解發包,基礎施工未采取有效放坡措施,深基坑無支護且周邊堆土過高,在塔吊柱腳段側壓力超出了設計承載力情況下導致傾覆。在原因分析部分,《江蘇省無錫市“01.11”塔機倒塌事故》描述了直接與間接兩個層面的因素。其中直接原因是基坑坍塌沖擊力過大超過塔吊的設計能力;間接原因包括多方管理不到位,如建設單位的違規行為以及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履行不力等。此外,《江蘇省無錫市“01.11”塔機倒塌事故》還通過專家點評指出法律意識淡薄、安全僥幸心理重以及監管缺失等方面問題,并提出了從總包單位、建設單位和相關法律法規方面進行整改完善的工作建議。
《江蘇省無錫市“01.11”塔機倒塌事故》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中從事高風險施工作業如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與拆卸工作的專業人員及相關管理層,特別是建筑工程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監理工程師和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對于各級政府部門中的建設監督管理部門以及負責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的機構同樣具備指導意義,尤其針對存在塔吊設備及深基坑作業的大型建筑項目更為貼合實際應用需求,旨在提高從業者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以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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