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傷人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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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4.7 傷人 事故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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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傷人事故》講解了發生在2006年4月6日下午的一起安全事故及其詳細的分析過程。該事件描述了作業一分公司員工吳因使用手持電動工具進行值班房內窗戶木條切割時,鋸片與鐵質窗戶頂框碰撞引發反彈,從而導致左面部受到嚴重傷害的情況,包括左上瞼皮膚全層裂傷、左提上瞼肌不全斷裂等。文章深入剖析了事故發生的多重原因,首先,所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為木質材料設計的鋸片,在碰到鐵質頂框后自然彈起成為主要致害因素。其次,狹小的工作空間以及缺乏防護眼鏡佩戴使頭部受傷風險增加。再次,吳對潛在危害風險的認識不足,安全意識缺失。最后,該公司編制的操作規程過于簡單且不夠細化,缺乏實際指導性,這同樣加劇了事故發生可能性。為此,《“4.7”傷人事故》提供了糾正預防措施建議。例如避免在涉及鐵質材料的情況下使用手持電動切割機;強化風險評估與識別機制,并確保各施工環節均具備切實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嚴格執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等規定。
《“4.7”傷人事故》適用于各類建筑及維修施工作業單位,尤其是涉及到手提式電動設備的操作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這一案例可為石油化工、建筑裝修、電力設施等領域提供借鑒,旨在提高上述行業對手持工具操作規程的理解,增強員工在日常作業中的安全性認識與風險防范能力。它對于那些需要執行復雜作業流程或者高危環境任務的企業尤為相關,通過規范規程和落實防護措施,減少或防止人身傷害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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