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doc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安全生產 事故隱患 排查 治理 暫行規定
- 資源簡介:
-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講解了國家對生產經營單位及監管機構在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責任與義務,詳細規范了隱患的分級標準、排查方法以及治理流程。該法規明確將事故隱患劃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兩類,并規定相應的治理措施。一般事故隱患可迅速整改排除,而重大事故隱患則需停產停業或制定專項治理方案后進行治理。同時,該規定還描述了各級安監部門的職責分工及其綜合監督管理職能,確立了事故隱患信息報告機制。它要求企業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開展隱患排查并建立信息檔案,同時落實逐級責任制,強化企業的主體安全責任。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資金保障制度,并及時報送隱患統計分析資料,對于難以排除的重大隱患需實施應急預案以防范事故發生。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適用于各類型生產經營單位,包括各類工業制造企業、礦產開采行業以及其他可能面臨安全事故的領域。它還涵蓋了安全管理、監督檢查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尤其針對負有隱患排查治理職責的企業負責人及其從業人員,為其提供明確的操作指引。同時,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政府部門的職責也在其適用范圍之內。此規定有助于規范全行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推動各單位形成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最終減少或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