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管水人員“五病”調離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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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管水 人員 調離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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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管水人員“五病”調離制度》講解了供水行業中對從事供水和管理的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的要求、標準和管理規范。該制度明確指出直接參與供、管水工作的人員在上崗前和年度內需完成定期健康檢查,且規定新進及臨時員工也需完成必要的體檢程序后方能正式開展相關工作。描述了患有所列傳染病,如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飲用水衛生的疾病時應立即執行調離崗位的措施。文章強調患病期間對個體健康的全程監控和通報機制,以確保及時掌握員工病情動態,并將具體情況逐級報告至相關單位和主管部門,做到信息公開與聯動。同時提出建立健全完善的健康管理檔案體系,在文件中明確了檔案內容須涵蓋職業禁忌者調離通知、回執存檔等方面的要求,為后續監督提供了可靠依據。另外,從責任主體角度出發,要求供水單位設置專人負責此類健康管理事務,達到全面覆蓋的管理水平,實現五病患者的完全調離率。
《供管水人員“五病”調離制度》適用于供水行業的從業群體及其上級監管部門,特別針對直接負責供水和管道維護的人員。這一制度主要涉及水務公司、污水處理廠、供水設施運營管理方等企業和部門,同時也適用于各地政府中的衛生行政管理部門以及相關的監督執法機構,這些機構在制度落實上承擔審核、指導、督查等角色。通過嚴格執行此制度,可以進一步保障供水安全和公共衛生健康水平,降低因疾病傳染而影響水質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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