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效期藥品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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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藥品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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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藥品管理制度》講解了對藥品經營過程中效期管理的相關要求和具體操作規程。《效期藥品管理制度》描述了如何通過科學的方法控制藥品過期失效的風險,以保證儲存及養護質量的核心要點。制度強調所有藥品均需標明有效期限,未經明確標識有效期或存在篡改行為的藥品將被定性為劣藥,同時驗收人員必須拒絕接受此類貨物。對于距離有效期不足12個月的藥品,則明確規定不能購進且不可入庫,并規定針對即將到期且有效期低于一年的藥品,需按月向質量管理人提交近效期藥品催售表。制度指出應依據批號對藥品進行有序儲存與定期養護,并根據效期的遠近集中擺放,嚴禁不同批號的藥品混淆堆放。當藥品的有效期限少于6個月時,需要每月跟進銷售催銷工作并實施更為嚴密的養護監督。此外,《效期藥品管理制度》還提出了處理過期藥品的操作原則,嚴格避免任何情況下過期藥品的流通銷售,以及在存貨周轉中優先考慮先進先出、近效期商品盡快出售以及容易變化的品種優先出售的具體流程。
《效期藥品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涉及藥品經營管理的企業與機構,特別是那些負責儲存、配送、銷售的醫療機構和藥店等場合。其應用范圍涵蓋了包括但不限于零售藥店、醫療機構藥房、醫藥物流公司及相關醫藥批發企業等領域,在這些場所工作人員可以通過該制度規范內部管理機制,從而確保所處理藥品符合質量標準與安全規范,進而維護患者健康與公眾利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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