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危險廢物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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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醫療 危險廢物 安全管理 制度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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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危險廢物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醫院對醫療和生活危險廢物安全管理的具體規范,涵蓋分類、回收與銷毀、責任落實等方面。制度描述了醫療垃圾如破損的體溫表、廢針頭等以及感染性檢驗標本需要嚴格分開存放,并詳細說明不能與剩余飯菜、果皮、罐頭盒之類的生活垃圾混淆。在回收與銷毀環節,《醫療危險廢物安全管理制度》指出安排專職人員進行廢棄物回收及后續的焚燒處理工作,并確保做好完整的回收銷毀記錄。此外針對傳染病患者污物、排泄物的特殊處理方法亦有明確,例如要求加入特定比例的漂白粉混合消毒后再行移除,并強調一次性醫療器械需先行毀形與消毒處理,而后統一焚燒。為了增強制度執行效果,《醫療危險廢物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了一次性醫療物品管理由護士長負責,且引入考核措施以扣分形式與科室獎金關聯,保障各項職責到人到位。
《醫療危險廢物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醫療機構尤其是設有醫療垃圾處理需求的綜合醫院或專科診所等領域。主要針對醫院內負責醫廢管理的工作人員、病區護理管理人員如護士長,還有門診及住院部涉及醫療廢棄物操作的所有醫護從業者。同時,這套規范也適用醫療衛生監督執法機構作為指導檢查文件使用,確保從廢棄物的分類收集到最終無害化處理整個流程均能規范化運作,有效防止醫療廢棄物二次污染與疾病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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