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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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職業 危害 項目 申報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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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制度》講解了企業針對職業危害項目的具體申報要求與管理規定。文件強調了生產部需向安監部門申報存在或產生的職業危害項目,并明確列出申報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強度或濃度、相關技術與材料以及防護設施配置。該文件進一步指出,在建設新建、改建及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進時,竣工驗收后的30日內必須進行相應的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同時要準備有關申報材料。一旦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因技術、工藝和材料發生變化而使職業危害因素有變動,應于變更發生后30日內及時更新相關內容的申報;若終止生產經營則需辦理申報注銷手續。為保障合規,《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制度》還要求建立專門的檔案,方便上級監督管理部門審查。
《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制度》適用于存在職業危害項目的企業及生產制造單位,涵蓋各類行業領域中涉及危險化學品、有害物質和特殊工序的操作場景。它尤其適合于礦業、化工、冶金、建筑材料生產、機械制造等行業。對于承擔項目建設的新改擴工程及引入技術革新的企業同樣適用,以指導其完成必要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申報與管理工作,進而確保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并滿足監管機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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