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監察暫行辦法.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鍋爐 壓力容器 壓力 管道 使用 安全 監察 暫行辦法
- 資源簡介:
-
《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監察暫行辦法》講解了為確保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安全運行而制定的具體措施,以保障生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此辦法指出本法規在法律基礎及實施范圍內是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且特指在本市行政區內的應用。文檔強調了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管理部門提高設備安全運行水平的重要性,并明確由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其具體安全監察機構執行安全監察職責。
該暫行辦法描述了針對鍋爐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的具體管理規定與程序,涉及安全管理責任制、規章制度落實以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置等內容,還特別提出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通過考核持證上崗,資格證書需按規定復審換證才能保持有效性。文檔同時指出設備投入前須完成必要的登記注冊,并且對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暫停、報廢等情形作出詳細的規定。它同樣關注了氣瓶充裝業務的規范操作及使用單位對于設備定期檢驗的責任。
《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監察暫行辦法》適用于各類從事或涉及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安裝、維修、改造及使用的單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業、制造業工廠、供暖公司以及擁有相關設施的所有公共場所和服務性行業。任何涉及高壓環境下工作的企業和個人都應該遵守這個辦法中列出的安全監察標準和技術要求,以保證在日常操作和維護活動中達到相應的安全水平。此外,地方政府部門如質量技術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按照本暫行辦法加強對這些單位的安全監管。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