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物料及物品堆放距離及要求隱患對應依據》講解了倉庫內物料及物品堆放的具體要求和隱患對應依據,涵蓋了儲存安全、電氣安全、庫房消防等多方面內容。儲存安全方面,文中強調甲、乙類物品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嚴禁與丙類倉庫混存,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應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柱、梁間距不小于0.3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高架庫內堆放應符合設計要求,堆垛與燈的距離不應小于0.5米。此外,貨物堆垛應符合下重上輕、下大上小、規則平整的要求,倉庫應設置限高線,庫房內貨架各結合處必須固定牢固。電氣安全方面,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的白熾燈,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時應采取防火保護措施,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護,庫區的每個庫房應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配電箱,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電器設備應與可燃物保持0.5米以上的防火間距,電動傳送設備等易摩擦生熱部位應采取隔熱、散熱等防護措施,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禁止長時間超負荷運行,倉庫電器設備周圍和架空線路下方嚴禁堆放物品,電動叉車及儲電池嚴禁在倉庫內充電。庫房消防等方面,庫區內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設置醒目的禁煙等安全警示標志,庫區周圍100米內張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標志,倉儲門口必須張貼“禁止煙火”警告標識,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需辦理動火證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倉庫內應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且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應保持通暢,高架庫區域實行封閉管理,巷道內存在碰撞、觸電、墜落物等傷害可能的位置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占地面積大于1500平方米的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倉庫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平方米的倉庫應設置消防栓,倉庫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平方米的倉庫應至少設置兩個安全出口,倉庫相鄰兩個安全出口邊緣距離不小于5米,丙類倉庫不應設有辦公室,確需設置的應按消防要求做防火分隔,丙類倉庫直通室外的防火門應安裝乙級及以上防火門,每座占地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制品的倉庫,每座占地面積大于1500平方米或總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0平方米的其他單層或多層丙類倉庫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庫房內需要設置貨架堆放物品時,貨架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制作,倉庫管道穿墻縫隙、孔洞須做好防火填塞。其他安全方面,倉庫內機動叉車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并控制車速,進出倉庫大門的叉車最高行駛速度為5公里/小時,庫房內工作的人員建議穿反光背心,高處作業須經審批并做好個人防護,裝卸平臺區若人員在高于2米以上的貨車上進行裝卸作業應設置防墜落安全繩,庫房防火防爆應符合相應要求,倉庫熏蒸殺蟲作業區域應設立有毒警示標志。
《倉庫物料及物品堆放距離及要求隱患對應依據》適用于各類倉庫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倉庫設計人員、倉儲物流從業人員以及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該文檔詳細規定了倉庫內物料及物品堆放的具體要求和隱患對應依據,對于確保倉庫的安全運營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