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管理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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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水電站 中心 調度 管理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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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管理規定》講解了加強四川電網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廠站調度管理的重要內容,確保電網運行、操作以及故障處理的順利進行。該文件明確了并入四川電網的集控中心和廠站在設計、建設和調度運行管理方面需遵循的規程和要求。在技術支持系統調度功能方面,規定指出,集控中心應符合相關的技術標準與功能規范,并需通過電網調度機構評審其涉及電網調度功能的方案。具體包括實現“四遙”功能以進行遠方監控與控制,提供自動發電控制和自動電壓控制功能來滿足實時調度需要,以及遠程監視與修改二次設備的狀態等能力。調度自動化系統的要求涉及直采直送自動化信息、備用數據源傳輸機制、無功電壓恒定閉環控制方式的應用等方面,還要求配備獨立的電量采集裝置及故障信息系統聯網運行。另外,《規定》強調通信系統須遵循統一的技術標準,具備至少兩條獨立通信通道和冗余調度電話保障措施,且電源配置和通信監測手段需完善。此外,《規定》提出了集控中心必須具備對自然災害和故障情況的抵御能力及應對預案。
《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管理規定》適用于并入四川電網的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及其所屬廠站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此規定可指導電力企業的相關崗位從業人員完成對集控中心從設計到運營各階段的合規性操作。適用行業領域主要為電力調度與管理,特別適合于需要強化集控中心技術支持及應急管理體系的四川地區梯級水電項目運營團隊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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