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修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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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2016年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 海上 交通 安全法 2016 修正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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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修正)》講解了中國沿海水域航行、停泊和作業的船舶、設施及其相關人員的安全管理規定。該法旨在加強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設施和人命財產的安全,維護國家權益。主要內容包括:船舶檢驗和登記要求,如船舶必須持有有效的技術證書、國籍證書或登記證書;船舶、設施上的人員配備標準,如必須配備合格的船員并持有相應的職務證書;航行、停泊和作業的規定,如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外國籍非軍用船舶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內水和港口,國際航行船舶進出港口需接受檢查;安全保障措施,如在沿海水域進行水上水下施工需報經主管機關核準,禁航區的劃定需經國務院或主管機關批準,禁止損壞助航標志和導航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修正)》適用于在中國沿海水域航行、停泊和作業的一切船舶、設施及其相關人員,包括船舶、設施的所有人和經營人。該法不僅適用于國內船舶,也適用于進入中國沿海水域的外國籍船舶。相關行業包括航運公司、港口管理機構、船舶檢驗機構、海事管理部門等,涉及的人員包括船長、船員、港口管理人員、引航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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