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2016(2019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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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兒所 幼兒園 建筑設計 規范 JGJ39 201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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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2016(2019版)》講解了托兒所和幼兒園建筑設計的標準和要求,包括規模、班級人數、術語定義、基地和總平面布局、建筑設計等方面的內容。具體來說,該規范詳細規定了托兒所和幼兒園的規模分類,每班的人數限制,以及幼兒生活用房、服務管理用房和供應用房的布局要求。規范還強調了托兒所和幼兒園的基地選擇和服務半徑,要求其服務半徑宜為300m至500m。對于總平面布局,規范指出四個班及以上的托兒所和幼兒園應獨立設置,而兩個班及以下的可以與居住、養老、教育、辦公建筑合建,但必須符合抗震、防火等安全標準,并設有獨立出入口和隔離措施。室外活動場地的要求也非常明確,每個班級應有專用室外活動場地,面積不宜小于60平方米,人均面積不應少于2平方米。同時,規范還強調了幼兒生活用房的朝向和日照要求,特別是需要獲得冬季日照的房間,窗洞開口面積不應小于房間面積的20%。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2016(2019版)》適用于托兒所和幼兒園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建筑設計。該規范不僅為建筑師和設計師提供了詳細的設計指導,也為相關監管部門提供了明確的驗收標準。適用于各類托兒所和幼兒園的建筑設計和管理,特別是在城市人口密集地區的建筑設計,更需嚴格遵守該規范中的各項要求,確保兒童的安全和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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