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掘工程質量管理獎罰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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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掘 工程質量 管理 獎罰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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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工程質量管理獎罰制度》講解了為確保礦井安全生產而設立的采掘工程質量管理制度。該制度明確了成立由伍世堯擔任組長,馮奎安、張進勇為副組長及多位成員構成的質量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礦生產科并由韋明超負責日常管理工作。文件規定每月定期進行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并公布結果,不合格項目需限期整改且會受到相應罰款。對于巷道掘進,要求嚴格遵循作業規程施工,不符合標準將處以50至5000元不等的罰款并返工;煤巷掘進支護有明確規格要求,如棚距超標或支護問題每次罰款50元;支護木材尾徑不足12厘米則每根罰款50至500元;斜坡放煤須遵守封塘閘使用規范,違規行為罰款50至1000元;對巷道維護和安全隱患處理也有具體處罰措施;敲幫問頂和探放水制度必須嚴格執行,未處理隱患罰款100元;工作面需備足支護材料,缺少者罰款200至500元;還需配備支護工具,否則罰款100元。此外,若局級檢查不合格將扣罰施工單位1000元及相關人員50元,而獲得局獎勵時資金按貢獻分配并報批。
《采掘工程質量管理獎罰制度》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的地下礦山企業,特別是從事井下采掘作業的企業單位。此制度針對的是礦山內部所有參與采掘工程的部門和個人,包括但不限于采煤隊、掘進隊以及相關管理人員。它旨在通過嚴格的獎懲機制來提升采掘工程的整體質量,保障礦山安全穩定運行,減少因工程質量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風險,適用于從管理層到一線工人等各級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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