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錫、銻、汞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770-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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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錫、銻、汞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770-2014 工業 污染物 排放 標準 GB 30770 2014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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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銻、汞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770-2014》講解了錫、銻、汞采選及冶煉工業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該標準詳細規定了污染物排放的具體指標,包括pH值、六價鉻、鉛、鎘、鋅、銅、氟化物、總砷、總磷、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等水質參數,以及鉛、總懸浮顆粒物、顆粒物、氣態污染物等大氣污染物的測定方法。同時,標準還明確了對重點區域的特別排放限值,并強調了標準的實施與監督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新建企業開始執行該標準,現有企業則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標準的制定旨在貫徹落實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促進錫、銻、汞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
《錫、銻、汞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770-2014》適用于現有錫、銻、汞采選及冶煉工業企業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排放管理。該標準不僅為企業的日常運營提供了明確的環保指導,也為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提供了依據。標準不適用于錫、銻、汞的再生及加工等工業,但這些行業的相關排放仍需遵守其他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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