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938-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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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9382012 麻紡 工業 水污染 排放 標準 GB 2893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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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938-2012》講解了麻紡工業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該標準旨在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麻紡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標準詳細規定了麻紡工業企業的脫膠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并明確了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以推動區域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同時,標準指出,麻紡企業排放的大氣污染物、環境噪聲和固體廢物應分別符合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自2013年1月1日起,麻紡工業企業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而染整廢水則繼續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92)。此外,標準還規范了新設立污染源的選址和特殊保護區域內現有污染源的管理。
《麻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938-2012》適用于現有麻紡企業和擁有麻紡設施的企業,包括亞麻溫水漚麻企業或場所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該標準也適用于麻紡企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標準不僅適用于法律允許的水污染物排放行為,還規定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適用于企業直接或間接向其法定邊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標準不適用于麻紡企業染整廢水的排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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