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壓風司機交接班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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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機 交接班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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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風司機交接班制度》講解了壓風司機在交接班過程中的具體規定和操作流程。該制度強調交接班必須提前15分鐘在機房現場進行,確保交班司機能夠將當班的運行情況、巡視檢查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建議、以及下一步注意事項等詳細告知接班司機。此外,工具、備品、配件、技術資料和各種記錄也需交待清楚。若在規定的司機缺勤時,交班司機不得擅自離崗,必須得到領導同意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交接雙方應按巡回路線對主要部位進行交接檢查,包括各部件是否正常運轉、有無異狀或異響、包機部位是否清潔等內容。如果交班司機發現接班司機有醉意或精神不正常現象,應拒絕交班并向領導匯報請示;同理,接班司機若認為交班司機未按規定要求交待清楚設備狀況或其他重要信息,也有權拒絕接班并向上級報告。接班司機應在交班前全面檢查并填好記錄和日志。處理事故時,接班司機不接班,由交班司機負責處理,接班司機可協助,若維修時間較長,須經領導許可后才能進行交接班。最后,雙方同意后,在交接簿上填寫交接結果并簽字確認,未經簽字,交班司機不得退崗,接班司機不得進崗。
《壓風司機交接班制度》適用于從事壓風司機工作的人員,特別是那些需要定期進行交接班操作的司機群體。它為礦業、冶金、化工等行業中涉及空壓機操作的崗位提供了詳細的交接班指導原則,有助于保障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減少因交接班不規范而引發的安全隱患,確保生產連續性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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